【综合新闻】我校顺利完成部分中层干部调整工作
为调整、优化我校中层领导干部队伍,推进学校事业长远发展,学校党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有关具体措施的通知》《中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措施》以及重点岗位干部定期轮岗交流相关规定等精神,对我校部分中层干部队伍进行了调整。1月16日上午,学校在江北校区教学楼1107会议室召开了部分中层及以上干部会议。校领导范永同、代刃、黄明光、张荣、但军及李军(女)、王波等20名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代刃主持。
会上,党委副书记代刃宣读了《中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张兰、朱晶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渝化职院委〔2022〕81号)《中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大数据与自动化学院增设1个中层领导干部岗位的通知》(渝化职院委〔2023〕4号)《中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喻言等7位同志任免的通知》(渝化职院委〔2023〕5号)《关于聘用李军(男)等6名人员的通知》(渝化职院委〔2023〕6号)四份文件,传达了有关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精神。新任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人事处)副部长、副处长张兰,新任基建后勤处(采购中心)副处长、副主任朱晶等5名同志代表新任和调整的中层领导干部发言。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但军同志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及学校党委的安排,对调整、任免、聘用的部分中层干部行任前廉政提醒集体谈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有敬畏责任之心,忠诚履职不懈怠;二是要有敬畏法纪之心,严于自律不乱为;三是要有敬畏权力之心,积极向上不堕落。
最后,党委书记范永同强调,本次部分中层干部的调整、任免和聘用是根据学校工作需求展开,符合上级组织着力培养40岁以下年轻干部的发展需要。服从是领导干部的根本素养,今后党员干部轮岗交流是常态,各位同志要利用寒假深入思考、分析、交接好工作。并对此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服从党组织领导,在新岗位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创新工作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关键,善于借鉴新做法提升自己;三是学习、理解、支持是干好工作是基本点,希望各位新老同志能够相互帮扶,在新历程新岗位上有新作为、新成果。
党委组织部 沈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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