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2021年元旦节、春节将至,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上级相关通知要求,严防“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等。 二、强化担当意识,做到履职尽责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严格监管,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严格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校园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严查顶风违纪,做到严肃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元旦节、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题严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检查督促,积极防范和及时查处节日期间违纪违规问题。 举报电话:81886017、81886018 举报邮箱:cqhgjw@163.com 附件:1. 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 2020年12月29日
|
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0-12-29 17:02:38 来源:纪检监察室 点击: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

![]() |
|
||||||||
长寿校区: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四村100号 | |||||||||
党政办:023-81886008 招生:023-81886088 就业:023-81886060 | |||||||||
版权: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渝ICP备11003364号 制作维护:党委宣传部、信息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