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建设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CQHGZYXY-202112。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项目总价 |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建设 | 1批 | 23.5万 | 0.4 | 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资格条件装订要求: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6月18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校园网(http://www.cqcivc.edu.cn/)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谈判文件购买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转入学院账户,并注明“CQHGZYXY-202112”的采购计划编号,开具标书费票据,投标时查验标书费凭证和保证金凭证。招标文件售价(元):200元/份(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4日,工作日9:00-16:00,
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等资格条件扫描件发送至:jjhqc@cqcivc.edu.cn。咨询电话:023-81886050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缴纳了谈判文件购买费。
3、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五)谈判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综合楼205(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投标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综合楼205(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六)提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1年6月25日北京时间13:30-13:5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6月25日北京时间14:00。
五、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1、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当日9:00。
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寿支行桃花新城分理处;
账号:50001120041052506322。
汇款的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CQHGZYXY-202112”的采购计划编号;以便采购人开具缴费收据;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纸质的转账凭证复印件;纸质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应随身携带,以备开标时查验;填写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登记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759401629@qq.com 。
转(汇)款退投标保证金 | ||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项目编号: | ||
应退投标保证金 | 小写:4000元 | |
大写:肆仟元整 | ||
投标单位盖章 | 单位名称 | |
开户行 | ||
银行账号 | ||
开户行行号 | ||
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2、分项目单次递交的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CQHGZYXY-202112”的采购计划编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civc.edu.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联系人:黄老师(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23-81886050
技术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3-81886309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项目监督人:董老师
监督电话:18725655220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3-81886017
20210618 (挂网版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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