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安置退役军人综合考察工作方案
为招聘更加适合我校工作需要的退役军人,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通知》(渝退役军人组[2021]10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2021年市级考试考核安置退役军人工作布置会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校招聘退役军人工作组
学校成立招聘退役军人工作组,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为人事处、组织部、武装部等部门的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由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的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并综合确定学校接收人选。
二、综合考察办法
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前期已经完成笔试、服役表现考核等计分的基础上,对推荐到我校的退役军人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由面试和心理测试、查阅档案资料等确定考察人选与我校人才需求匹配度评价考核两个项目组成。
(一)综合考察
1.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及以内;面试考官由工作组成员及学校有关领导干部组成。
面试报到时间:2021年9月29日14:00;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综合楼人事处办公室(316);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23-81886011。
2.匹配度评价考核:由人事处通过心理测试、查阅考察人选的人事信息及档案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面谈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心理测试由学校在结构化面试时组织。
考核时间:2021年9月29日。
(二)成绩计算
1.综合考察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80%+与我校人才需求匹配度评价考核得分×20%。
2.考察人选总成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考试考核总得分×50%+学校综合考察得分×50%。
(三)确定拟接收人选
学校按照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学校拟接收排序人选。
(四)公示
拟接收排序人选名单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http://www.cqcivc.edu.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9月29-10月11日)。
(五)报送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接收的拟接收人员,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填写《重庆市退役军人市级考试考核安置排序表》,于10月12日前盖章后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纪律要求
本项工作所有考察人选和工作人员,均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考察人选取消接收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处理,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考察人选提供的身份证件、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取消本次我校接收人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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