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2年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2-04-02 08:16 来源:纪检监察 点击量: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

关于加强2022年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

通  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2022年清明将至,为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担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充分认识到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切实扛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压力层层传导,把责任压紧压实,认真抓好纪律作风。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严格监管,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宣传引导,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防清明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明确纪律红线,严守纪律要求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严明纪律红线。节日期间,恪守“九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宴请、组织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严禁酒驾醉驾;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同时,要严格落实学校和祭扫区域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强化“个人安全就是学校安全”的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清明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题严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检查督促,积极防范和及时查处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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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纪委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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