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关于开展4月心理排查的通知
2025-04-15 08:54
来源: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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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发布的《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中提出“加强心理健康监测”和市教委对开学“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的重要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掌握4月全校学生心理状态,协助二级学院为同学们提供高效便捷的心理服务,心理中心将进行全校心理排查。
排查方式:线上,“钉钉”-“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
测量问卷:《PHQ-9自评量表》
填写时间:4月15日-4月25日中午12:00截止
班级心理排查结束后,4月28日17点前,心理中心将各学院完成情况通过OA通报到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处,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3-81886125。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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