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8年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2018-04-02 15:59 来源:党政办公室 校友会办公室 点击量: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清明将至,为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提高党员干部严守节日期间纪律的自觉性,防止节日期间违反纪律规定的现象发生,现就严肃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一、带头文明祭奠。学院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二、加强廉洁自律。学院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微信红包等电子礼券;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
三、强化公车管理。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除值班值守应急等工作用车外,其他无工作任务的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封存管理。严禁使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扫墓、祭祀以及迎来送往等各类活动。
四、加强监督检查。学院纪委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深入开展督查工作,对清明期间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严查快处。
举报邮箱:cqhgjw@163.com
举报电话:023-81886018,15023315936

 

中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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