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9-03-28 14:48
来源:党政办公室 校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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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周五)至7日(周日)放假三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务必将放假安排通知到本部门(单位)师生员工(含外聘教师)。
2.学生工作部门、各二级学院及辅导员(班主任)应认真做好学生节假日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辅导员(班主任)4月7日应组织召开班会。
3.各单位(部门)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安稳办节前应组织全校安全大检查,并组织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4.放假期间,值班人员要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按应急预案和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5.后勤部门应协调食堂、物管,确保清明节期间校园生活秩序正常。
特此通知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党政办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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