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关于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20-09-21 09:22
来源:门户新闻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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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0年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其中10月1-4日为国家法定假日,5-8日调休。10月9日(星期五)开始正常上课、上班。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课程调整
1.9月27日(星期日)1-10节课对应上10月7日(星期三)1-10节课。
2.10月9日(星期五)9-10节课对应上10月8日(星期四)9-10节课。
3.10月10日(星期六)1-8节课对应上10月8日(星期四)1-8节课。
三、相关要求
(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工作,要加强门岗管理,严格落实门岗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各单位(部门)务必将放假安排通知到本部门(单位)师生员工(含外聘教师),并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三)学生工作部门、各二级学院及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在校学生管理,强化学生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尤其要对高危和重点学生,保持持续关注和跟踪,坚决防范各类极端事件发生。
(四)放假期间,值班人员要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值班24小时在岗值守、联络电话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迅速上报。
(五)后勤部门应协调食堂、物业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校园生活秩序正常。
特此通知。
疫情防控事项另行通知
一、放假安排
2020年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其中10月1-4日为国家法定假日,5-8日调休。10月9日(星期五)开始正常上课、上班。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课程调整
1.9月27日(星期日)1-10节课对应上10月7日(星期三)1-10节课。
2.10月9日(星期五)9-10节课对应上10月8日(星期四)9-10节课。
3.10月10日(星期六)1-8节课对应上10月8日(星期四)1-8节课。
三、相关要求
(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工作,要加强门岗管理,严格落实门岗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各单位(部门)务必将放假安排通知到本部门(单位)师生员工(含外聘教师),并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三)学生工作部门、各二级学院及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在校学生管理,强化学生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尤其要对高危和重点学生,保持持续关注和跟踪,坚决防范各类极端事件发生。
(四)放假期间,值班人员要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值班24小时在岗值守、联络电话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迅速上报。
(五)后勤部门应协调食堂、物业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校园生活秩序正常。
特此通知。
疫情防控事项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 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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