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2021年化工医药行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1-04-20 09:37 来源:门户新闻中心审核 点击量:

尊敬的企业领导、各位学员同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扭转企业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下员工技能水平不足的局面,缓解企业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培养高技能高素质的产业工人,助推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经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重庆市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研究决定,拟从2021年5月起组织开展2021年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更有效地组织开展培训鉴定工作,现向各单位开展培训鉴定报名工作。请贵单位在公司广为宣传、动员、组织有意参培人员,并请在5月19日前将单位员工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一、附件二)、员工个人报名相关资料(详见附件三)报送至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凡符合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培训且鉴定合格人员,可以申报政府培训补贴,补贴金额与培训费大致相当。对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文件要求,在渝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在岗参保职工,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岗职工,可按文件规定由本人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补贴标准为:一般和紧缺职业(工种)及目录外工种分别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目录中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分别补贴1200元、1800元和2500元。同一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具体文件见(渝人社发〔2017〕165号)文件。

联系人: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

陈  鑫    81886058   13527401900

长寿校区综合楼414办公室

李仁琪    67020449   13637781672

        江北校区实训楼二楼培训办公室

培训QQ群:817609189  

附件一:2021年化工医药行业技能培训认定统计表

附件二: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各工种培训时间、费用标准、申报条件、提交资料等相关事项  

附件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

附件四:《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65号)

附件五:《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6〕128号)

附件六:《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发布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2019-2021年)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24号)

附件七:申报人员填写相关表格
相关附件:/uploadfile/2021/0420/20210420094346915.doc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重庆市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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