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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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数量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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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寿区定点维修维修厂 |
0.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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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北区定点维修维修厂 |
0.1 |
1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为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
2.投标人是在长寿区注册登记且在长寿区域内经营的企业法人。
3.进入重庆市内各级政府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名单企业优先。
包二:
1.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为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
2.投标人是在江北区注册登记且在江北区域内经营的企业法人。
3.进入重庆市内各级政府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名单企业优先。
四、招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之前,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hgzy.com)下载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招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分别转入学院账户,并注明" CQHGZYXY-201810"的采购计划编号,投标时查验标书费汇款凭证。招标文件售价(元):200.00元/份(售后不退)。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11月13日至 2018年12月04日。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缴纳了公开招标文件购买费;
3.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五)投递标书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综合楼103,招标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综合楼205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8年12月04日北京时间9:30—10:00。我方恕不接受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4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综合楼205(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递标书当天上午9:00。
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寿支行桃花新城分理处;
账号:50001120041052506322。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汇款的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CQHGZYXY-201810 "的采购计划编号;并在谈判文件中附纸质的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填写退还保证金信息登记表。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cqhgzy.com)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①)。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技术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81886066
工作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23-81886051
监督人:宋老师
监督电话:023-81886018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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