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关于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对象的公示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渝人社〔2025〕295号),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对初审推荐对象进行筛选和审核,统一征求市公安局意见,经综合评审,形成正式推荐对象名单。现将我校拟推荐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陈垚
二、公示时间
2025年8月28日—9月3日。
三、监督电话及工作邮箱
人事处:81886011、13048404763; 邮箱:hgzyrsc@126.com
纪检监察室:81886017; 邮箱:cqhgjw@163.com
四、有关说明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对象汇总表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25年8月28日
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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