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关于开具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证明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市内不少区县要求辖区内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为保障有临时工作任务确需外出办公的教职工出入方便,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具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证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因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重要工作确需到校办公的教职工。
二、开具途径
申请人可到两个校区值班中干处开具工作证明。
三、其他事宜
(一)党政办公室制作《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证明》(附件,以下简称工作证明)模板,并印制若干数量、统一盖章后交由值班中干保管。
(二)接到开具申请后,值班中干需核实申请人是否确为学院教职工、是否确需到校办公。核实后,对确需开具证明的,给予开具证明。
(三)开具证明时,值班中干须将《工作证明》模板中的所有空格填写完毕后方可交由申请人,不得留空白。确实无需填写的空格,请在空格中划斜线。
(四)值班中干交班时,需与接班的值班中干交接好《工作证明》开具相关材料。开学后,两个校区最后一名值班中干将已开具的《工作证明》存根联和剩余空白《工作证明》交回党政办公室。
(五)该证明仅用于我校教职工从事学校及部门(单位)安排的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证明,不做他用。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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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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